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濉溪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

2022/10/31 18:06        


  为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,建立高效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,增强招商实效,促进项目建设,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
  一、适用范围

  本规定所称招商引资项目,是指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的县域外企业、组织机构或个人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符合我县产业政策的各类项目;不包括金融、石油、通讯等企业因业务需要新增网点项目,国家、省、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(含PPP项目),慈善性、公益性捐赠项目,采矿类和房地产项目,前3年市已认定的招商引资项目重组资产的项目等。

  二、项目流程管理

  由县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过程化管理,具体流程如下:

  1、项目入库:由引荐单位申请,载体单位确认,县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审核入库;入库项目纳入招商引资项目管理,享受相应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服务。

  2、项目准入:由载体单位提出申请,项目准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。项目准入会每月召开一次,每月25日之前接受申请。具体见《濉溪县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》。

  3、项目一事一议:由载体单位提出申请,一事一议项目论证小组进行论证,重大项目一事一议领导小组负责审核。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,每季末20日之前接受申请。具体见《濉溪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实施办法》。

  4、项目协议审核:由载体单位提出申请,使用统一协议制成文本,由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组织合法性审查、公平竞争审查及政策审查,即报即审。

  5、项目签约备案:项目协议审核通过的项目即可签约,签约后5日内,协议文本报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备案,纳入年度考核。

  6、项目开工:由载体单位提出申请,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现场查验,主体工程基础露出正负零,视为开工,纳入考核统计。

  7、项目竣工:由载体单位提出申请,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现场查验,项目建成投产,视为竣工。

  连续三个月未有任何进展的项目(不含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),视为退出项目,不纳入年度考核。

  三、项目推进管理

  招商引资项目实行“领导包保、分段牵头、逐层调度、载体负责”的工作推进机制。特别重大项目由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,一事一议项目由县委常委联系,其余项目由其他县级领导联系;各类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,其他相关县直单位配合,按职责承办事项,载体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包保人为次要责任人。

  1、在谈项目推进:引荐单位从捕获项目信息中筛选符合我县产业发展的有效信息,指定专人包保,与投资方积极沟通,相互拜访、考察研判分析后选址、洽谈,初步达成投资意向后,由引荐单位申请项目入库。

  2、入库项目推进:项目入库后,由载体单位指定专人包保,就项目投资具体问题展开深度洽谈,每月向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反馈项目推进进展、存在问题和下步推进措施。投资意向明确后,由载体单位申请项目准入。

  3、准入项目推进:项目准入后,由载体单位包保人协助投资方准备各项手续申办前期资料,草拟投资协议,并报请县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进行协议审核;需要一事一议的项目,一事一议会议通过后,才能申请协议审核,通过协议审核的项目方可进行签约。载体单位包保人每月向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反馈项目推进进展、存在问题及下步推进措施。

  4、签约项目推进:项目签约后,载体单位包保人全程协助企业办理或代办工商登记、银行开户、环评、能评、发改委备案(核准)、土地招拍挂、规划许可、施工许可等手续。载体单位包保人每月向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反馈项目推进进展、存在问题及下步推进措施。

  5、开工项目推进:项目开工后,载体单位包保人每周施工现场调度一次,协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。每月向县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反馈项目推进进展、存在问题及下步推进措施。

  6、投产项目推进:项目投产后,由县经信局、载体单位联合培育,县统计局配合指导,力争一年内纳入规上企业统计。

  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问题,由县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收集后,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限时解决,遇到疑难问题,报请县项目推进突出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。实行按职能分段负责推进:项目认定前,由县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牵头,县发改委、县经信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生态环境管理分局、县住建局、县文旅体局、县市场局、县应急管理局、县数据资源管理局、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,载体单位负责推进;项目认定后,工业项目由县经信局牵头,商贸项目由县商务局牵头,文旅项目由县文旅体局牵头,县发改委、县经信局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生态环境管理分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、县市场局、县应急管理局、县数据资源管理局、消防大队配合,载体单位负责推进。

  实行县政府分管领导双周调度,县主要领导月调度,招商领导小组季考评,四大班子领导观摩点评, 年终总评的督查调度机制,推行“看新、看差、看老项目新变化、看人”的四看机制。县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、各招商团和各镇(园区)主要负责人逐级调度,每次调度均形成会议纪要,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,限期解决,解决不力的,由县委督查考核办全县通报。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每月将外出招商、签约项目、开工项目、利用外资、省外资金、固定资产投资额(半年)进行排名,通报完成情况,对综合排名靠后的招商团、园区、镇主要领导在招商引资月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。

  四、项目服务管理

  1、项目咨询审批服务:由县数据资源局牵头,以招商引资涉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组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审批窗口,开辟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,公开政策咨询电话、办事流程和时限,实行容缺受理、并联审批,以最短时限完成招商项目审批。

  2、项目政策兑现服务:由县经信局牵头,以项目涉及相关部门为成员,成立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小组,每月定期召开小组会议,并按程序统一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。

  五、项目考核管理

 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,县委督查考核办、县发改委、县经信局、县财政局、县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、县审计局、县统计局8家单位组成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小组,对各单位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认定。考核认定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,进行日常考核。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,对招商引资年度考核未完成任务的单位,取消评先评优。考核结果由县招商引资考核小组进行初评后,上报县委、县政府审批。

  六、监督管理

  由县委督查考核办牵头进行日常督查。

  七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由县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负责解释。

  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各部门职责

  县发改委: 负责对项目立项备案、审批或核准工作,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定位和规划进行论证和节能审查。负责解决协调推进项目,分析产业,促进尽早建成,依据濉溪县情编制好重大项目库。

  县经信局: 负责项目工艺流程、使用设备等把关,项目建设阶段投入管理、投产运行调度和培育入统等。

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: 负责办理项目用地手续的报批办证,相关国土资源资料搜集和提供,负责规划审批和许可等工作。

  县生态环境管理分局: 负责项目环境评估,项目环境监管和环评审批等工作。

  县住建局:负责项目的施工许可、竣工备案、验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项目施工质量。

  县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: 负责项目信息跟踪、洽谈、服务,制定统一格式文本,协议审查、备案。组织项目准入初审、会议纪要印发,“一事一议”项目政策论证、会议组织等;编制招商项目库,负责组织招商项目调度、考核,联络载体做好项目选址和推进工作。

  县文旅体局: 负责文化、体育、旅游等项目审查、把关、服务,相关手续办理和申报等工作。

  县市场局:负责项目名称预先核准和企业注册,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协调等工作。

  县应急管理局:负责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监管工作等。

 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:负责项目行政审批 、政务服务管理等窗口服务工作。

  消防大队:负责消防手续审批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。

  县人社局:负责协助企业招收员工和培训员工。

  税务局:负责项目税务登记和税收政策把关等。

  载体单位:负责园区平台建设;项目信息收集、洽谈、跟踪服务;负责项目选址、签约、供地、建设推进及投产后的服务工作及入规经济运行调度等。

  来源:濉溪县商务局(投资促进局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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