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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会代表蒙媛:建议共享充电宝收费形式改为 " 充电度数 "

2024/03/11 11:32      网经社   


  3月11日消息,近几年,共享充电宝从从当初的“救命稻草”变成了“钱包刺客”。2017年时,共享充电宝的收费标准还是1元/小时,如今部分品牌已经达到6元/小时。网经社数字生活台(DL.100EC.CN)获悉,对此,全国人大代表蒙媛建议,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整治共享充电宝定价过高、归还后仍计费的乱象,加强共享充电宝价格方面的监管工作,明确定价规则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,建立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。

  蒙媛认为共享充电宝应当创新收费形式,从 " 以小时计费 " 的收费规则转变为以 " 充电度数 " 多少进行计费:

  比如像新能源汽车充电一样,以不同时段的电费和充电量进行计费,价格清晰明了,用户也能提前做好充电量和费用的规划。

  蒙媛同时表示,运营商可以考虑在共享充电宝内增加计量电费装置和显示屏,让消费者直观地看到有多少电量充进手机,同步的价格变化也显示在一旁,此外还可以学习自助加油站的方式,让消费者可以在手机或充电宝上预设充电费用,到了时间自动停止充电和计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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